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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 【字体:
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佚名    动态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广大市民朋友:

     感谢您多年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向您敬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六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一日对竹溪县城关地区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五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这项活动离不开您的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主动做到:

1、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你遵守《道理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2、步入城区街道时请走人行道,横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线;

3、您需乘车时,请在道路右侧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等候、示意,待车辆停稳后方可有序上下,切不可在街道中间候车、拦车;

4、使用非机动车辆的朋友,请您不要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要靠非机动车道右侧骑行,千万不能脱把骑行、追逐骑行、曲绕骑行;

5、经商的市民朋友请不要占用人行道、车行道堆放物品、    出店经营。

6、请不要在街道上或紧靠街道聚集、乘凉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7、请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货车等,更不要乘坐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遇有红白喜事或其他重大活动,一定要找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车辆搭乘亲友;

8、已经拥有和准备购买摩托车的应主动办理机动车行车证,并通过技术培训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不要无牌无证行驶,否则交警将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你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这将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和麻烦;

9、您在乘座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更不能超员;

10、相互关爱,相互提醒。遇有邻里乡亲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善意提醒,不听劝告的可及时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遇到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1102726295报警。

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牢记安全和责任,远离悲剧。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文明、平安、和谐竹溪。

 

 

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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