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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 |||||
作者:佚名 动态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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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感谢您多年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向您敬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 1、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你遵守《道理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2、步入城区街道时请走人行道,横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线; 3、您需乘车时,请在道路右侧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等候、示意,待车辆停稳后方可有序上下,切不可在街道中间候车、拦车; 4、使用非机动车辆的朋友,请您不要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要靠非机动车道右侧骑行,千万不能脱把骑行、追逐骑行、曲绕骑行; 5、经商的市民朋友请不要占用人行道、车行道堆放物品、 出店经营。 6、请不要在街道上或紧靠街道聚集、乘凉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7、请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三轮货车等,更不要乘坐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遇有红白喜事或其他重大活动,一定要找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车辆搭乘亲友; 8、已经拥有和准备购买摩托车的应主动办理机动车行车证,并通过技术培训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不要无牌无证行驶,否则交警将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你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这将会给您造成经济损失和麻烦; 9、您在乘座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更不能超员; 10、相互关爱,相互提醒。遇有邻里乡亲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善意提醒,不听劝告的可及时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遇到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110或2726295报警。 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牢记安全和责任,远离悲剧。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文明、平安、和谐竹溪。 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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