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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驾驶员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 |||||
作者:佚名 动态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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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朋友们: 感谢您多年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向您敬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学法、懂法、守法对广大驾驶人至关重要。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信号灯的指挥,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2、为最大限度的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面完成全县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公安交警将以城关地区人民路、北大街、南大街、西关桥及鄂陕大道等主要路段为重点,对各类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快、从严、从重的打击与处罚,采取暂扣车辆、经济处罚、行政拘留等措施,最大程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还城区人民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3、每天7时至19时严禁货运车辆进入人民路,南大街、邮电街等主要街道装卸货物。 4、严禁面的客运车在城区主要街道随意停车揽客,临时停车要在指定的地点,靠右靠边有序停放。 5、严禁客运三轮摩托车打圈揽客、争道竞驶、招手即停、随意调头、乱停乱放。无驾驶证、无号牌、无交强险,以及没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的车主必须在近期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在整治中交警将采取扣车、罚款等强硬措施,就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6、严禁将摩托车停放在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上,临时停放要按指定的地点,依次停放在人行道边缘。 机动车驾驶员朋友们,净化环境,美化市容,规范交通,建设美好家园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义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准则和义务,依法管理是法律赋予公安交警的神圣职责,二者都是义不容辞的。朋友们,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靠我们共同来营造,一个温馨而幸福的家庭靠自己去珍惜。请您务必切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您的家人盼望您能安全回家,建设美好家园贵在您我的共同参与和奉献。 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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